起诉违约方工程款拖欠的注意事项

2023-07-28 12:06:22   来源:法务网
一、

起诉违约方工程款拖欠的注意事项

1.收集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3.保存好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相关资料图)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

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有哪些方法

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有以下方法:

1.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三、

工程价款包括哪些项目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

3.结算款。找法网提醒您,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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